老街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规定该省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投诉举报及建议反映工作的人员每日补贴标准。根据老街省政府门户发布的决议内容,未享受现行职业责任津贴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及机关单位负责人,每人每日补贴20万越南盾;已享受职业责任津贴者,每人每日15万越南盾。

决议同时规定,参与配合信访接待、维护安全秩序、保障医疗的人员,以及专门负责处理投诉举报和建议反映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日补贴10万越南盾。补贴适用范围涵盖省信访接待站、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省人民议会、省祖国阵线委员会的接待地点、乡级单位以及各公立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为国家预算按现行预算分级安排、公立事业单位收入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资金。该决议编号为43/2026/NQ-HĐND,取代省人民议会2017年7月17日第11/2017/NQ-HĐND号关于信访接待及投诉举报处理人员补贴制度的决议。

老街省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该决议,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代表小组及省人民议会代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