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一名法律咨询人员近日在准备出境前登录税务应用eTax,发现系统提示其可能因关联企业欠税而被暂缓出境。她向税务部门查询后得知,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税号早在2015年就被用于注册一家餐饮服务企业,该企业成立一年后便离开注册地址,并欠下数十万越南盾的营业执照税。税务部门已公告该企业逃离注册经营地。
这名当事人表示,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财政部门发送信息,要求调取与该公司注册相关的材料。职能部门还在核实她是否从该企业获得过利益。她说,至今仍在等待结论,事件已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若不能及时处理,工作将受影响。
类似情况并非个例。另一名在社交平台分享经历的当事人称,自己因工作原因需频繁出境,却在没有欠税、没有违法、也没有注册企业的情况下被暂缓出境。原因是有他人使用其个人信息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收到eTax通知后,已向公安、经营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提交多份建议书和报案材料,但两个多月过去仍未解决。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若涉及某些与纳税义务相关的情形,可能被采取暂缓出境措施,其中包括企业税号处于03或06状态,尤其是被认定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有被冒名者对此表示理解打击“幽灵公司”和防止税收流失的必要性,但质疑冒名受害者与故意违法者应如何区分对待。
税务部门近期就纳税人需注意的事项作出说明。对于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状态06)的纳税人,有两种处理方向:恢复税号,或办理终止税号效力手续。若申请恢复税号,须按规定完善材料,并将欠税降至个人经营者和经营户5000万越南盾以下、企业及合作社5亿越南盾以下,且在税务部门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未按时办理者可能被列入暂缓出境范围。
对于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纳税人可办理终止税号效力手续并完成相关材料,由直接管理的税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导必要程序。对于正在经营、暂停经营、等待解散等不属于状态06的纳税人,处理方式是完成纳税义务,将欠税总额降至规定门槛以下。税务部门表示,纳税人可通过eTax Mobile或税务部门公共服务门户缴税,欠税降至门槛以下后,取消暂缓出境的时间约为3至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