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通报,已对一名中国籍男子采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经授权使用“恒游牧”商标经营红枣产品。警方称,该商标由一名越南公民注册,涉案人系商标经营者前夫。

被起诉人为孙鹏(Sun Yupeng),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警方调查认定,“恒游牧”商标由恒游牧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公好注册,阮公好将该商标交给其亲生女儿阮氏泰恒,通过TikTok平台经营销售。自2022年起,孙鹏与当时的妻子阮氏泰恒一起进口和经营红枣产品。

警方称,孙鹏明知该商标由阮公好注册,且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授权第三方生产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但与阮氏泰恒离婚后,孙鹏利用该商标已有的消费者认知,成立易阳公司单独经营“恒游牧”品牌红枣,未获阮公好许可。

胡志明市警方搜查了易阳公司位于新山街45号的仓库,查获28,794公斤“恒游牧”品牌红枣,产地为中国,无法出示发票凭证,价值约15亿越南盾。

根据收集的材料,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已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的决定,并对孙鹏发出逮捕令予以羁押,罪名是违反《刑法》第226条第2款规定的“侵犯工业产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