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通報,已對一名中國籍男子採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經授權使用“恆游牧”商標經營紅棗產品。警方稱,該商標由一名越南公民註冊,涉案人系商標經營者前夫。
被起訴人為孫鵬(Sun Yupeng),1976年出生,中國國籍。警方調查認定,“恆游牧”商標由恆游牧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公好註冊,阮公好將該商標交給其親生女兒阮氏泰恆,通過TikTok平臺經營銷售。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恆一起進口和經營紅棗產品。
警方稱,孫鵬明知該商標由阮公好註冊,且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授權第三方生產或超出授權範圍使用。但與阮氏泰恆離婚後,孫鵬利用該商標已有的消費者認知,成立易陽公司單獨經營“恆游牧”品牌紅棗,未獲阮公好許可。
胡志明市警方搜查了易陽公司位於新山街45號的倉庫,查獲28,794公斤“恆游牧”品牌紅棗,產地為中國,無法出示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
根據收集的材料,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機關已作出刑事立案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立案的決定,並對孫鵬發出逮捕令予以羈押,罪名是違反《刑法》第226條第2款規定的“侵犯工業產權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