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多次入境签证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最长10年,越南游客可按职业、学历、出入境记录或居住地等条件申请,每次入境最多停留90天。韩国旅游发展局驻越南机构提醒申请人提前核对自身条件并备齐材料。
按现行安排,10年多次签证每次入境最多停留90天,5年多次签证每次最多停留30天。可获10年签证的对象包括医生、律师、会计师、大学教授等专业人士,以及注册资本超过50亿韩元(约合850亿越南盾)企业的代表;在韩国完成四年制大学以上课程,或在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也在考虑范围内。此外,中央机关处长级以上公务员、现任国会代表、近一年内曾入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人士,也可按相应条件申请。
企业人员方面,在对韩投资100万美元以上企业正式工作满三年者,以及越南100家领先企业的管理层以上人员,属于可获考虑的对象。另一类“大都市签证”按居住条件审核,有效期10年、每次最多停留90天,要求申请人在河内、胡志明市或岘港常住一年以上。材料须提交由坊、乡公安按CT07样表出具的居住信息确认书原件及公证译本,且只接受电子系统打印、载明签发日期的版本,不接受手写确认书。
5年多次签证面向近一年内曾持签证入境韩国者(免签入境除外),以及公务员、国有企业员工、有定期赴韩航线的航空或船运公司员工。年收入8000美元(约合2.1亿越南盾)以上者,或持有新韩银行白金卡以上等级信用卡者,同样可获考虑,这一条件为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了申请途径。其他对象还包括大学讲师、教师、记者、在韩国取得大专或大学毕业学历者,以及有效多次签证持有人的部分家庭成员。
申请人需根据所属类别准备工作证明、银行流水、学历证书或亲属关系材料。基本材料为护照、公民身份证和签证申请表,另需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退休确认)和财务证明(工资单或银行流水)。越南机构出具的文件须公证翻译成英文或韩文,18岁以下申请人还需补充父母同意书及亲属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