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平省南华闾坊人民委员会于2026年9月15日发出第2806/UBND-VHXH号文件,要求对三谷—碧洞旅游区内经营场所的招牌进行核查。文件要求坊公安、文化社会部门及各居民组排查酒店、别墅、民宿等住宿设施的名称和招牌安装情况,并让经营户在10月10日前自行拆除、修改或更换违规招牌。
南华闾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刘春情表示,检查发现辖区内一些住宿场所擅自使用外文名称,或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词语设置招牌,导致游客混淆并影响国家管理。三谷—碧洞是宁平省重点旅游区,国际游客密集,当地不少店铺和经营场所使用全外文招牌,甚至不写越南文。
河内游客陈垂向《文化报》表示,她多次到宁平旅游,但近年来三谷不少店铺过度使用外文招牌,国内游客不知道店内销售什么商品或提供什么服务,形成一道无形障碍,把越南消费者推远。该报道还提到,部分场所将违规视为经营中的“正常”现象。
根据越南《广告法》(第16/2012/QH13号,经第75/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广告产品和招牌必须包含越南文内容;如同时使用越南文和外文,外文字号不得超过越南文字号的四分之三,且必须置于越南文下方。政府第87/2026/NĐ-CP号法令规定,招牌仅写外文而不写越南文,可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罚款。
截至10月19日,距离坊方要求的10月10日自行整改期限已过9天,部分经营场所仍未拆除或更换全外文招牌。坊方尚未说明期限过后将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或是否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