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平省南華閭坊人民委員會於2026年9月15日發出第2806/UBND-VHXH號文件,要求對三谷—碧洞旅遊區內經營場所的招牌進行核查。文件要求坊公安、文化社會部門及各居民組排查酒店、別墅、民宿等住宿設施的名稱和招牌安裝情況,並讓經營戶在10月10日前自行拆除、修改或更換違規招牌。

南華閭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劉春情表示,檢查發現轄區內一些住宿場所擅自使用外文名稱,或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詞語設置招牌,導致遊客混淆並影響國家管理。三谷—碧洞是寧平省重點旅遊區,國際遊客密集,當地不少店鋪和經營場所使用全外文招牌,甚至不寫越南文。

河內遊客陳垂向《文化報》表示,她多次到寧平旅遊,但近年來三谷不少店鋪過度使用外文招牌,國內遊客不知道店內銷售什麼商品或提供什麼服務,形成一道無形障礙,把越南消費者推遠。該報道還提到,部分場所將違規視為經營中的“正常”現象。

根據越南《廣告法》(第16/2012/QH13號,經第75/2025/QH15號法律修訂補充),廣告產品和招牌必須包含越南文內容;如同時使用越南文和外文,外文字號不得超過越南文字號的四分之三,且必須置於越南文下方。政府第87/2026/NĐ-CP號法令規定,招牌僅寫外文而不寫越南文,可處以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罰款。

截至10月19日,距離坊方要求的10月10日自行整改期限已過9天,部分經營場所仍未拆除或更換全外文招牌。坊方尚未說明期限過後將採取何種強制措施或是否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