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10月20日通报,已就一个跨省盗狗、加工并销售狗肉的团伙起诉11名嫌疑人,罪名是“盗窃财产”。其中4人是长期收购狗肉的买家,交易金额超过8.6亿越南盾,对应狗肉估计超过10吨。
据通报,10月18日,调查机关对阮龙云(Nguyễn Long Yến Vân,1986年生,居住在同奈)、梁氏草(Lương Thị Thảo,1994年生,居住在海防)、丁文盛(Đinh Văn Thịnh,1996年生,居住在兴安)、邓氏寿(Đặng Thị Tho,1988年生,居住在宁平)和阮氏玉(Nguyễn Thị Ngọc,1985年生,居住在河内)作出起诉决定并发出逮捕令,对其实施暂予羁押。警方称,草、盛、寿、玉4人经常从云处购买狗肉转售。
交易数据显示,这4人共转账超过8.6亿越南盾,对应狗肉估计超过10吨。初步调查认定,这批货物没有发票和凭证证明来源,没有检疫印章,有疑似电击痕迹,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在调查机关,4人供称知道狗肉来源于盗窃,仍予收购以牟利。
案件源于10月初胡志明市及周边地区居民连续反映狗只失窃。10月8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会同地方公安检查阮伯龙(Nguyễn Bá Long,1997年生)位于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区的住所。该房屋用铁皮围封,内部设有加工、屠宰动物的区域。警方在院内停放的汽车中发现21只已死亡狗只,总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电击枪的设备;搜查中还查获32只已宰杀狗只,重近420公斤,以及57只已宰杀猫只,重逾170公斤,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柜中。
初步调查显示,阮清廉(Nguyễn Thanh Liêm)驾驶汽车载团伙寻找狗只,阮玉智(Nguyễn Ngọc Trí)使用电击设备,阮玉妮(Nguyễn Ngọc Nhi)将狗只收集上车。盗得的狗只运回龙家分类、初加工和销售。阮文协(Nguyễn Văn Hiệp)和阮文果(Nguyễn Văn Quả)知道财产来源仍参与初加工、协助销售。仅10月7日晚至8日晨,该团伙被认定盗窃21只狗。10月9日,调查机关以“盗窃财产”罪起诉龙、廉、智、妮、协、果6人。
扩大调查后,警方查明云与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共同商议组织盗狗、盗猫出售。云负责通过社交媒体寻找客户、议价、接单和管理钱款;龙组织打包,通过客运车辆寄往各收购点;钱款转入云管理的账户后再分给团伙。胡志明市警方表示,正在继续核实相关盗窃案件,查明全部赃物来源并确定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