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广南省人民委员会10月19日通报,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就榕桔经济区国家炼化、造船与能源中心的发展机制和政策作出指示。政治局在10月16日的会议上审议政府党委呈文及相关机构意见后,同意榕桔经济区适用目前海防市、岘港市自由贸易区所适用的机制政策,以及《城市发展法》规定的最高优惠政策。
政治局责成政府党委与国会党委配合,将上述内容补充进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及会议决议,作为政府研究决定榕桔经济区适用机制政策的依据。相关机制政策的制定须符合党的主张,并满足炼化、造船、战略储备和国家能源领域的发展要求。此前10月15日,政府党委已就建设该中心的机制政策向政治局提交呈文。
按呈文所述目标,国会决议将包含具有突破性的特殊机制政策,为化解资源、投资、土地、规划、行政手续、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困难提供法律基础,同时动员并有效使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吸引战略投资者和规模大、技术现代的项目。
该中心按炼化、化工、造船、能源与配套工业、物流服务及相关行业相结合的模式发展。到2030年,中心力争满足中部和西原地区全部油品需求、全国至少30%的油品需求,终端能源总产量约达800万吨油当量,吸引国内外投资50亿美元,为广南省经济增长贡献30%并新增5000个就业岗位。到2045年,中心计划吸引国内外投资500亿美元,成为能源和材料领域的创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