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厅刑事警察处10月20日通报,已就一个跨省盗狗、宰杀并销售狗肉的团伙起诉11名嫌疑人,罪名是“盗窃财产”。其中,警方于10月18日对5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并发出逮捕令予以羁押。

10月18日被起诉羁押的5人分别是:阮龙燕云(1986年生,居住同奈省)、梁氏草(1994年生,居住海防市)、丁文盛(1996年生,居住兴安省)、邓氏寿(1988年生,居住宁平省)和阮氏玉(1985年生,居住河内市)。警方称,草、盛、寿、玉4人是经常从云处购买狗肉再转卖的固定买家。

警方称,交易数据显示这4名买家共向云转账逾8.6亿越南盾,对应狗肉估计超过10吨。初步调查认定,这批货物没有发票和来源证明,没有检疫印章,带有疑似电击痕迹,并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4人在公安机关供称,知道狗肉来自盗窃仍予收购以牟利。

案件源于10月初胡志明市及周边地区居民连续反映狗只失窃,涉及义成、金龙、义交等乡。10月8日,市公安厅刑事警察处会同地方公安检查阮伯龙(1997年生)位于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区的住所。该房屋用铁皮围封,内部设有动物初加工和屠宰区域。

警方在院内停放的汽车中发现21只死狗,总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的电击枪设备。搜查中又查获已宰杀的32只狗,重近420公斤,以及已宰杀的57只猫,重逾170公斤,分别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柜中。

初步调查显示,阮清廉驾车载人寻找狗只,阮玉智使用电击设备,阮玉儿负责将狗搬上车,狗只运回龙住处分类、初加工后销售。阮文协和阮文贵明知来源仍参与加工并协助销售。警方认定,7日晚至8日晨该团伙盗走21只狗。10月9日,警方已起诉龙、廉、智、儿、协、贵6人。

扩大调查后,警方认定云与龙同居,共同商议组织盗狗、盗猫出售。云负责在社交网络上寻找客户、议价、接单和管理钱款;龙负责打包并通过客运车辆发货给各地买家;款项进入云管理的账户后再分给团伙成员。胡志明市公安厅表示,正继续核实相关盗窃案件,查明全部赃物来源并确定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