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医疗保险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政策以患者为中心,扩大参保人权益,并在就诊范围和费用结算上作出调整,被描述为比现行规定更宽松、更便利。

其中一项变化涉及转诊手续:被确诊患有目录内62种疾病、病组的人员,可直接前往专科医疗机构治疗,无需转诊证明,仍按规定的待遇水平享受全额医保权益。目录涵盖多种重病、罕见病及需深度治疗的疾病。相关安排被认为可缩短转诊时间,让患者及时在专科机构接受治疗,并减少出行费用。

自同日起,基准工资调整为每月253万越南盾。按医保法规定,一次就诊总费用低于基准工资15%的,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新基准下该门槛提高至每次379,500越南盾,有助于降低患者自付比例。学生、大学生及家庭户参保成员的缴费额随基准工资变化,国家继续对多类对象维持缴费补贴。

社保待遇也同步调整:生育或收养子女一次性补助为每名子女506万越南盾;丧葬补助为基准工资的10倍,即2530万越南盾;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者的服务补助,以及工伤、职业病、月度遗属补助等也相应变化。政府同时将养老金、社保补助和月度补助上调8%,并对低待遇群体追加支持:调整后仍等于或低于每月350万越南盾的,再加30万越南盾;高于350万但低于380万的,提高至380万越南盾。

与政策修订并行,越南社保部门推进数字化转型,与卫生部门数据对接,允许民众在就诊时使用带芯片的公民身份证、VssID或VNeID应用替代纸质医保卡。数据同步旨在简化手续、缩短患者等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