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醫療保險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修訂後的政策以患者為中心,擴大參保人權益,並在就診範圍和費用結算上作出調整,被描述為比現行規定更寬鬆、更便利。
其中一項變化涉及轉診手續:被確診患有目錄內62種疾病、病組的人員,可直接前往專科醫療機構治療,無需轉診證明,仍按規定的待遇水平享受全額醫保權益。目錄涵蓋多種重病、罕見病及需深度治療的疾病。相關安排被認為可縮短轉診時間,讓患者及時在專科機構接受治療,並減少出行費用。
自同日起,基準工資調整為每月253萬越南盾。按醫保法規定,一次就診總費用低於基準工資15%的,由醫保基金全額支付;新基準下該門檻提高至每次379,500越南盾,有助於降低患者自付比例。學生、大學生及家庭戶參保成員的繳費額隨基準工資變化,國家繼續對多類對象維持繳費補貼。
社保待遇也同步調整:生育或收養子女一次性補助為每名子女506萬越南盾;喪葬補助為基準工資的10倍,即2530萬越南盾;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者的服務補助,以及工傷、職業病、月度遺屬補助等也相應變化。政府同時將養老金、社保補助和月度補助上調8%,並對低待遇群體追加支持:調整後仍等於或低於每月350萬越南盾的,再加30萬越南盾;高於350萬但低於380萬的,提高至380萬越南盾。
與政策修訂並行,越南社保部門推進數字化轉型,與衛生部門數據對接,允許民眾在就診時使用帶芯片的公民身份證、VssID或VNeID應用替代紙質醫保卡。數據同步旨在簡化手續、縮短患者等候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