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委员会10月19日签发第403/KH-UBND号计划,启动“数字消费模式与电子商务扶持试点”2026至2028年阶段。该计划由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春刘签署,目标是到2028年在至少10个点位、市场和商户集群开展数字消费试点,吸引500个主体参与,并在数字摊位和链接专区公开1000种产品。
计划提出形成市级数字消费治理模式,推动电子商务和工商领域数字经济,增强消费者信心,同时支持企业、合作社、经营户、OCOP主体、手工艺村及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透明地进入数字环境。河内明确不新建国家电子商务平台,而是继承并整合现有项目,尤其是“数字摊位——提升首都商户”计划。
按指标,到2028年参与模式的产品中80%具备电子追溯或适当标识码,全部参与主体获指导公开强制信息;至少90%属于受理范围的反馈和建议得到分类并按时转办处理。河内还计划组织20个培训班和指导项目,参与主体在获得支持培训后的满意度不低于80%。
实施路线分为三个阶段。2026年第四季度至2027年第一季度,成立工作组和协调小组,完善标准、协作规程、反馈受理流程和数据模板,选定首批试点区域、主体和产品。2027年第一和第二季度,试运行专题页面或模块,建立反馈渠道、档案编码和首版数字看板,并在至少5个点位、市场和商户集群开展试点,同步标准化主体和产品档案、提供现场支持。
2027年下半年,河内评估首轮结果,调整标准、流程和表单,在条件具备时扩大区域和产品类别。2028年,河内评估影响、标准化模式并总结,提出维持、扩大或纳入下一阶段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方案的选项。
计划的一项重点是以统一档案编码建立反馈受理工具,按退换货退款、假冒及来源不明商品、虚假广告、支付欺诈、个人数据、物流和交易纠纷等类别分类。河内还研究受控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分类反馈、识别风险关键词、归并重复案件并建议处理牵头单位。
在试点市场,实施重点包括核查摊位和经营户、布置支付二维码和反馈二维码、公开摊位信息并设置数字消费支持点。经营户、小商贩、OCOP主体、手工艺村和小企业将接受数字摊位运营、产品拍摄上传、数字支付、合规直播销售、溯源、收发货、退换货及反馈处理等实操培训。
河内要求试点区域、主体、产品、摊位和平台合作伙伴的遴选标准须包含评分表、证明档案、参与门槛以及完善、暂停和移出试点的机制。符合标准的主体、摊位和产品仅在评估时点有效,不得用作质量认证、交易担保或替代行业许可证和认证。
宣传口径确定为“卖家身份清晰、产品来源清晰、交易有凭证、反馈有渠道”。河内动员平台企业、银行、电子钱包、物流、溯源单位、协会、培训机构和研究机构按社会化、自愿、公开、非垄断机制参与,同时建立协调检查机制,在模式范围内监督假冒商品、来源不明商品、商业欺诈、虚假广告、网络诈骗、支付欺诈和侵犯个人数据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