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门近期就机动车车牌的使用与补办发布提醒,明确使用自制车牌或非授权机构核发车牌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被绝对禁止。相关指引以问答形式列出车主在车牌遗失、损坏等情况下的处理步骤,并说明补办流程与所需材料。
指引指出,当车主发现车牌遗失且无法找回,或怀疑车牌被盗时,应立即前往事发地乡、坊公安机关办理报案手续。完成报案后,车主可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选择“登记、补发车辆登记证及车牌”服务,在线填报并提交补办申请。
前往领取新牌时,车主需携带公民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以及旧车牌(如属车牌模糊、断裂损坏而需更换的情形)。公安部门同时提醒,在等待新牌核发期间,绝对不得驾驶缺少车牌的车辆,也不得使用自制车牌,应改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合法替代方式出行,以避免受到处罚。
越南公安媒体以问答形式提醒:使用非有权机关核发车牌属严重违法、绝对禁止;车牌丢失应到事发乡坊公安报案,可经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公安部门户在线申请补办。
- 海防交警提醒:车牌丢失或模糊须按规定补办,不得使用自制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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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公安提醒:车牌遗失须立即报案,不得自制车牌上路 (本文)
- 越南公安提醒:车牌丢失须报警补办,不得自制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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