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门就机动车号牌使用与补办发布提醒,明确使用自制号牌或非有权机关核发的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被绝对禁止。相关指引以问答形式列出车主在号牌丢失、损坏等情形下应遵循的程序。
指引指出,车主怀疑号牌被盗或完全遗失、无法找回时,应立即前往事发地所属的乡或坊公安派出所办理报案手续,而不是自行制作临时号牌继续上路,也不应仅在网上发布寻牌信息后等待。
补办申请可通过越南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选择“登记、补发车辆登记证及号牌”服务进行申报。前往领取新号牌时,车主需携带公民身份证、车辆登记证,并在属于号牌模糊、断裂损坏的情形下交回旧号牌。
在等待新号牌期间,指引要求车主不得驾驶缺少号牌的车辆,也不得使用自制号牌,建议改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合法替代方式出行,以避免受到处罚。
越南公安媒体以问答形式提醒:使用非有权机关核发车牌属严重违法、绝对禁止;车牌丢失应到事发乡坊公安报案,可经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公安部门户在线申请补办。
- 越南公安提醒:车牌遗失须立即报案,不得自制车牌上路
- 越南公安提醒:车牌丢失须报警补办,不得自制或挪用 (本文)
分享到
【版权声明】本文由越南中文社编译整理,转载、摘编请联系授权。图片及引用资料版权归原权利人所有。联系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