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海外就业支持基金的规定,按合同出国工作的越南劳工,在若干特定情形下提前回国时,可被考虑提供支持。该政策旨在帮助劳工在遭遇风险时克服困难,并在回国后稳定生活与就业。具体处理依据每个个案和规定条件,并不普遍适用于所有提前回国的劳工。
可获考虑的第一类情形是,劳工因劳动事故、意外事故、伤病导致无法继续在国外工作而必须提前回国。对这类人员,健康状况使其无法在接收国继续工作是确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的重要内容。劳工需获得关于条件、证明材料和申请程序的具体指导。
第二类涉及雇主方面的变动。政策适用于因国外雇主解散、破产,或因天灾、疫情、政治动荡、战争、经济衰退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缩小生产而必须提前回国的劳工。这些情况可能中断合同履行,使劳工在约定工作期结束前回国。
第三类是劳工因雇主虐待、强迫劳动,或存在明显直接威胁生命健康的危险,或在外工作期间遭受性骚扰而单方终止合同、提前回国。出现这些情况时,劳工需联系服务企业或海外就业支持基金,以获得关于政策、条件和相应材料的指导。支持金额按具体情形并结合适用规定确定。
符合规定情形的提前回国劳工还可获得职业培训、转岗支持,标准为每人每月100万越南盾,每期课程最多6个月。支持与培训、转岗及申请人条件挂钩,因此劳工需了解自身是否属于处理范围、可获支持的学习时长以及需提交的材料。基金表示正在开展回国劳工求职需求调查,以对接有高质量用工需求的外资企业。
劳工或属于考虑支持范围的亲属可联系服务企业或海外就业支持基金,了解条件、材料和办理流程。基金建议地方机构在发现符合支持情形时指导民众获取政策,以减少材料迟交或不完整的情况。对于在国外遭遇风险的情形,地方政府、企业与基金在核实、提供信息和完善材料方面的配合具有重要作用。内务厅和乡级人民委员会被要求配合指导劳工家庭,并与基金对接按规定处理。
在办理方式上,基金表示已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受理和解决5项行政手续。劳工、家属和企业可在线提交材料、跟踪处理进度,并按相应手续领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