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10月19日通报,正在征集天富进出口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该案涉及会计规定违规造成严重后果、非法发行发票和欺骗客户等行为。调查机关建议曾购买、使用Loramen Plus、Lora Men Plus喷雾液和Loramen香体喷雾的顾客联系并提供信息。
根据调查结果,阮氏香(人称“香老师”)与若干相关人员被认定制作并发布了关于上述产品功效的不实广告内容。这些产品被宣传为能够延长性行为时间、增强男性生理功能。调查机关认定,相关广告内容有迹象使顾客对产品实际功效产生误解,从而下单购买和使用。
为服务调查和证据收集,河内市公安局要求受害人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广告文章和内容副本。知情者可联系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PC02),地址为河内市义都坊阮文喧街62号,或联系调查员阮春玉,电话0947.235.813。
此前,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于8月18日对该案作出刑事立案决定,8月21日又作出补充立案决定。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未公布涉案金额或具体受害人数量。
河内市公安侦查机关已对阮氏香(“香老师”)等人立案,指其虚假宣传Loramen Plus等产品功效,公开征集购买使用者提供广告材料。
- 河内警方就Loramen Plus产品虚假广告案征集购买者
- 河内警方就Loramen Plus虚假广告案征集受害人 (本文)
- 河内警方就Loramen Plus虚假广告案征集受害顾客
- 河内警方就Loramen Plus产品虚假广告案征集受害客户
- 河内警方就Loramen Plus虚假广告案征集受害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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