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已对涉及Loramen Plus等产品虚假广告的案件立案侦查,并公开征集曾购买、使用相关产品的顾客提供信息。警方认定,涉案广告内容不实地宣称这些产品具有延长性行为时间、增强男性生理功能的作用,可能使顾客对产品实际功效产生误解而下单使用。
案件依据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2026年8月18日第A1145/QĐ-CSHS号刑事立案决定,以及同年8月21日第B20556/QĐ-CSHS号补充立案决定办理。调查确定,1999年出生、绰号“香老师”的阮氏香(Nguyễn Thị Hương)及若干相关人员,被认定制作并发布关于“Loramen Plus”“Lora Men Plus喷雾液”和“Loramen香体喷雾”功效的不实广告内容。
警方要求曾购买和使用上述产品的顾客主动联系,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提交涉及这些产品的文章、广告内容的副本,以便核实和收集证据。材料可送至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机关(PC02),地址为河内市义都坊阮文喧街62号;联系人阮春玉(Nguyễn Xuân Ngọc)侦查员,电话0947.235.813。
警方同时呼吁相关人员主动配合,如实、完整提供信息,以服务案件调查和依法处理。警方通报中使用的是“被认定有行为”和“有迹象使顾客误解”等表述,案件仍在调查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