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于10月17日下午向国会提交《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其中提议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经营户营收门槛从目前的30亿越南盾提高至100亿越南盾。根据草案,年营收在10亿至100亿越南盾之间的经营户,可选择按营收乘以税率的方式纳税,或按利润百分比纳税;营收超过100亿越南盾的经营户则强制按利润纳税。
Keytas会计税务有限公司经理黎文俊(Lê Văn Tuấn)分析称,若提案通过,第二类经营户的营收门槛将变为10亿至100亿越南盾,这些经营户只需记录S2a-HKD营收账簿并完整申报销售收入,无需像按利润计税那样准备完整的进项发票、凭证和会计账簿。这有助于降低大部分经营户的合规成本和运营成本。
对于新门槛的适用时间,有国会代表认为应从2027年计税期开始适用,以与其他税法同步,避免追溯适用和产生重新决算。但黎文俊建议允许从2026年起适用新门槛。他指出,若跳过2026年,营收在30亿至100亿越南盾之间的经营户尚未具备足够知识和技能来准备发票、凭证和合同,以满足按利润计税时扣除成本的条件,将处于不利地位。
黎文俊还表示,2026年纳税义务目前仅需按季度申报和按营收百分比预缴税款,尚未进入年度决算阶段,因此从2026年起适用新门槛不会影响现行税收政策,反而能为营收低于100亿越南盾的经营户带来便利。他强调,重大税收政策变化通常需要至少1.5至2年的过渡期,帮助纳税人熟悉新计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