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常务副部长武孟河10月19日在关于器官捐献移植法律、治理与数据系统的论坛上介绍,现行《人体组织、器官捐献与移植及遗体捐献法》施行20年来,全国累计完成11187例器官移植,年移植量从2015年的296例增至2025年的1368例,34家医院具备移植资质,逾17.5万人登记死后捐献组织、器官。

武孟河指出,捐献来源结构仍不平衡:91.4%的移植案例来自活体捐献者,脑死亡捐献者仅占8.6%。现行法律尚未允许循环死亡后捐献,而这一来源在美国、英国和西班牙约占死后捐献者的一半;18岁以下者目前不得在死后捐献,活体捐献条件也不够严密,难以防止变相买卖器官。

据其介绍,修订草案聚焦七组政策,包括将调整范围扩大至血液、细胞、细胞制品、精子、卵子和胚胎,禁止买卖不可再生组织和人体器官;补充循环死亡后捐献,允许18岁以下者在已登记或以书面表达意愿、且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死后捐献;收紧活体捐献,18至25岁者只能捐给家庭成员,并通过国家人口数据库核实关系,发现买卖迹象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草案还规定,脑死亡与循环死亡判定委员会须独立评估,治疗人员和移植手术团队不得参与,结论须经全体专业成员一致同意;推行线上登记并与电子身份系统对接,每例移植须有国家调配编码,儿童、已捐献者及捐献者亲属优先。为防范“移植旅游”,外国人仅在捐献者为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亲属时才可在越南接受移植。草案另拟将每年5月20日定为越南组织、器官捐献日,活体捐献者可获医保卡和免费定期体检,并允许设立捐献基金。

国家医学委员会委员、越南私立医院协会副主席范文学说,器官调配涉及航空、水路、公路、公安、军队和医疗等多个层级和部门,应明确国家器官移植调配中心的法定权限及相关部门强制配合责任。他并建议,脑死亡者捐献器官或遗体后,不应由受捐者直接付钱,以免变成器官买卖,而应由财政预算对捐献者家庭办理后事、抚养幼童等提供支持。草案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