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民事执行机关已拍卖张美兰名下7处资产,成交总额超过1800亿越盾。这批资产包括三处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两只爱马仕包、两辆汽车和一套钻石首饰。拍卖所得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已成交房产中,位于陈廷枢街44号的房产面积超过1157平方米,成交价635亿越盾;陈国草街64至68号房产成交价647亿越盾;范玉石街53号房产成交价逾469亿越盾。三处房产均位于胡志明市原第一郡和第三郡中心地段。
其余资产方面,两只爱马仕白色包合计拍得逾142亿越盾;一辆宾士Maybach(车牌51F-199.99)成交价逾166亿越盾,一辆宝马(车牌50LD-069.47)成交价8.79亿越盾;一套含耳环、项链和戒指的钻石首饰成交约250亿越盾。
张美兰现年70岁,为万盛发集团董事会主席。案件第一阶段,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财产罪、行贿罪和违反信贷机构放贷规定罪判处其死刑。民事方面,法院责令其向西贡商业银行赔偿逾67.3万亿越盾。
案件第二阶段,张美兰还需向超过4.3万名债券持有人赔偿逾3万亿越盾。此次拍卖属于确保判决执行的一系列资产处置措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