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58/2026/NQ-HĐND号决议就地下空间的管理、开发与使用作出规定后,市政府明确了地下空间使用费的征收边界:在土地地块范围内,土地使用人使用地下至最大15米深度(自规定高程基准起算)无需缴纳地下空间使用费。市财政厅代表介绍了这一口径。

按照市政府安排,超过15米深度限制的部分,土地使用人只有在符合规划、不与其它工程重叠、确保技术安全并履行全部财务义务的情况下才获准建设。市财政厅、农业与环境厅、市税务局及相关机构正筹备地下空间使用费的确定、通知、征收、缴纳和管理工作,并就责任分工和协调流程提出建议,确保按决议规定的义务发生时点实施。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乡坊及特区、功能区管理机构核查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地下工程,汇总位置、边界、高程、深度、面积、功能、业主、管理运营单位以及验收、开发、使用时间等档案数据,并依职权检查、阻止和处理套取政策、造成流失浪费的行为。市政府同时出台优惠、支持和鼓励投资开发地下工程的政策,重点面向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区域、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TOD)的区域以及新城市中心。

Bcons集团董事长黎如石表示,企业正申请将黎文节公园改造建设为地下停车场,配套商业中心和社区活动空间,规模为地下5层。他认为,市政府规定地下空间财务义务是必要的,但地下开挖技术环节昂贵复杂,建议对15米以下部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费,尤其是服务公共交通并提升社区空间便利的项目。

胡志明市建筑大学博士吴重阳建议,与其分散推进,不如集中研究需求明确、连接能力高、技术条件合适的区域选择投资,试点项目可提供实际数据,用于完善规划方法、投资模式和协调流程。他还提出划分深度规划分层标准:浅层(0至10米)用于商业和停车场,中层(10至30米)用于地铁和技术基础设施,深层(30米以上)用于大型排洪隧道或战略储备,并明确规划编制、审定、许可、投资方和运营单位之间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