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警方10月20日通报,大禄乡一家饮料经营户的业主因涉嫌逃税被刑事起诉。警方称,该业主在约一年时间内销售啤酒和饮料产生超过129亿越南盾收入,却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涉嫌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

据岘港市警方介绍,大禄乡公安在排查中发现,1993年出生、居住在大禄乡的H.T.T经营名为H.T.T的个体户,向当地及周边杂货店供应啤酒和各类饮料。警方认定,从2025年至2026年3月,该户产生上述收入但未申报税款。

受岘港市公安调查机关负责人授权,大禄乡公安负责人、调查员于2026年10月13日对该案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并对H.T.T以《刑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的“逃税”罪作出被告起诉决定。警方未在通报中说明案件是否已进入审理阶段,也未披露当事人对指控的回应。

警方同时提醒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认真履行纳税规定,称对故意隐瞒收入、不申报或使用欺骗手段逃税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