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在10月9日第834号呈文中,向政府提出一项中央预算资金分配方案:在近790.2万亿盾尚未细化分配的中央预算资金中,拨出154万亿盾支持22个地方的跨区域重点项目。地方登记的中期中央资金需求超过322.2万亿盾,按公式计算的预计支持额为1513.5亿盾,每地最高约10万亿盾。该方案尚待政府审议,不是正式分配决定,也不专门针对建设部建议的12条高速公路。

建设部此前建议研究一批跨区域高速公路,以完善南北和东西轴线。初步统计,12个项目总投资近515万亿盾,其中2026-2030年阶段中央预算资金需求约3345.7亿盾。这些数字属于研究建议,不是已决定的分配资金。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签署的第18号结论要求提高公共投资效率,聚焦国家重点、跨区域和具有辐射力的项目,并力争项目数量较2021-2025阶段至少减少30%。结论同时提出“地方决定、地方实施、地方负责”,要求地方根据规划和资源能力主动决定投资。

在资金需求远超平衡能力的背景下,专家指出,中央不能只下任务、要求地方主动,而应配套协调与支持机制。地方主动是必要条件,但无法替代中央在跨区域项目上的统筹角色。目前,多项方案仍处于研究、建议和呈报阶段。从需求清单转向可实施项目清单,需要明确各阶段资金、地方配套能力、中央支持部分及缺口处理方式,并统一档案、条件和程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