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在10月9日第834號呈文中,向政府提出一項中央預算資金分配方案:在近790.2萬億盾尚未細化分配的中央預算資金中,撥出154萬億盾支持22個地方的跨區域重點項目。地方登記的中期中央資金需求超過322.2萬億盾,按公式計算的預計支持額為1513.5億盾,每地最高約10萬億盾。該方案尚待政府審議,不是正式分配決定,也不專門針對建設部建議的12條高速公路。
建設部此前建議研究一批跨區域高速公路,以完善南北和東西軸線。初步統計,12個項目總投資近515萬億盾,其中2026-2030年階段中央預算資金需求約3345.7億盾。這些數字屬於研究建議,不是已決定的分配資金。
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簽署的第18號結論要求提高公共投資效率,聚焦國家重點、跨區域和具有輻射力的項目,併力爭項目數量較2021-2025階段至少減少30%。結論同時提出“地方決定、地方實施、地方負責”,要求地方根據規劃和資源能力主動決定投資。
在資金需求遠超平衡能力的背景下,專家指出,中央不能只下任務、要求地方主動,而應配套協調與支持機制。地方主動是必要條件,但無法替代中央在跨區域項目上的統籌角色。目前,多項方案仍處於研究、建議和呈報階段。從需求清單轉向可實施項目清單,需要明確各階段資金、地方配套能力、中央支持部分及缺口處理方式,並統一檔案、條件和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