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货车司机在酒精检测中显示体内有酒精,且未按交警要求停车受检,被记录两项行政违规,预计罚款总额26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000余元),车辆被暂扣,驾驶证被扣4分。
据交警部门通报,2026年10月17日,老街省公安交通警察力量在国道70号公里191+600处、属老街坊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24C-111.XX的货车,并示意其停车检查。驾驶人未执行停车指令,工作组随后采取业务措施要求其停车,依法处理。
经核查,驾驶人为1990年出生、住老街省板楼乡的C.P.T.。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有酒精,但未超过0.25毫克/升。交警就“呼气含酒精驾驶”和“不执行交通管控人员指令”两项行为制作行政违规笔录。
按现行规定,呼气酒精浓度未超过0.25毫克/升的驾驶行为,依据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6款c点,预计罚款700万越南盾;不执行交通管控人员指令,依据同法令第6条第9款c点,预计罚款1900万越南盾。两项合计预计2600万越南盾。
涉事车辆已被暂扣以按规定处理,驾驶人被扣驾驶证4分。交警部门指出,饮酒后驾驶且不配合执法检查,可能增加交通安全风险,威胁交通参与者的生命与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