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89/2026/NĐ-CP号法令将于2026年11月30日生效,对彩票购买、销售和兑奖等环节的违规行为规定处罚标准。根据法令第11条第1款,不具备参与彩票开奖资格却仍购买彩票以参与开奖的个人,可被处以警告或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罚款。
关于资格范围,法令援引财政部第75/2013/TT-BTC号通知第14条第1款,规定不得参与彩票开奖的对象包括未满18岁者、依法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参与开奖者须属于规定允许的群体,即越南公民、定居国外的越南人或合法入境越南的外国人。
销售方同样受约束。法令第9条第2款规定,向不具备参与开奖资格的個人出售彩票的组织,可被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罚款。依据法令第3条第4款a、b两点,个人罚款为同一违规行为组织罚款的一半,因此个人售彩者可能被罚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
法令还规定其他彩票经营违规行为的罚则:以任何形式刮改、涂改彩票以参与开奖或领奖的个人,可被处以6000万至1亿越南盾罚款;伪造彩票用于参与开奖或领奖的个人,罚款为8000万至1亿越南盾。
该报道还列出购彩注意事项,包括核对自身是否符合参与资格、从合法销售点或代理处购票、妥善保管彩票避免刮改涂改、不使用假票,以及在领取彩票时检查票面信息并保留完整票面以便核对和领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