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决定收回位于高科技园区内近19.2公顷土地,原因是“建设千年公园”投资项目终止活动。被收回地块面积超过191,928平方米,涉及G8-1、G11-1、G12-1、E7-1和E7-2五个地块,此前由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租给西贡纺织股份公司。
在收回土地决定作出前,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6月24日通知终止“建设千年公园”投资项目。同年8月5日,西贡纺织股份公司以书面形式自愿退还租赁土地。
根据决定,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须协同相关单位检查现状,确定面积、边界及地上附着资产,并组织接收土地。接收后须严格管理,防止侵占和违法建设;土地使用和新投资者选择须遵守法律规定。管理委员会还将与企业清算土地租赁合同,确定并处理产生的义务。
西贡纺织股份公司须履行尚未缴纳的土地财政义务,配合清点资产、移交土地及土地使用权证件。胡志明市税务局负责确定土地租金义务终止时点及未缴款项。农业与环境厅须协同相关单位更新、调整地籍档案和土地数据库。
胡志明市人委会决定收回高科技园区内191928平方米土地,该地2017年租给西贡纺织股份公司建千年公园项目但未实施,企业已自愿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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