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收回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面积191,928平方米的土地。该地块编号为G8-1、G11-1、G12-1、E7-1和E7-2,位于增仁富坊,目前由西贡纺织股份公司承租。
该地块自2017年6月起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租给西贡纺织股份公司,用于实施千年公园建设项目。但项目此后未获推进。至2026年6月,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千年公园项目,企业随后以书面形式自愿退还土地。此次土地收回依据2024年《土地法》第82条执行。
市政府责成园区管理委员会核查土地现状,确认面积、边界和地上附着资产,并制作接收、移交记录。接收后须严格管理该地块,防止发生侵占和违法建设;后续土地开发使用和新投资者选择须遵守法律规定。
西贡纺织股份公司须履行尚未缴纳的土地相关财政义务,配合清点资产、移交土地和土地使用权证件,并办理土地租赁合同清算手续。相关机构负责核查地上附着资产来源、价值及剩余土地投资费用,以依规处理。胡志明市税务局牵头确定土地租金义务终止时点及应缴款项。
此外,园区管理委员会将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一人有限公司配合,按协议和法律规定核查处理用于施工便道、临时道路的押金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