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第391/2026号法令,对博彩、赌场及面向外国人的有奖电子游戏经营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设定处罚标准。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代表政府于2026年10月20日签署,自2026年12月5日起生效。
法令规定,组织在赌场和有奖电子游戏经营中违反营业时间规定的,罚款4000万至2亿越南盾。这一领域对组织的罚款上限为2亿越南盾,对个人为1亿越南盾。除罚款外,违规组织和个人还可能被暂停经营活动一段时间,或被没收用于行政违法的物证和工具。
法令按领域划分了多组违规行为:博彩领域17组、赌场领域15组、面向外国人的有奖电子游戏领域15组,以及涉及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4组行为。在博彩经营方面,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利用博彩事件结果参与博彩,或在未达追究刑事责任程度时组织非法博彩经营,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向无权参与博彩者出售博彩票,罚款1.3亿至1.5亿越南盾;允许玩家借钱参与博彩,罚款1.6亿至1.8亿越南盾。
在赌场和有奖电子游戏领域,经营资格证申请材料违规罚款4000万至1亿越南盾;资格证管理使用违规罚款9000万至2亿越南盾;经营点布局违规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反洗钱方面,设立或维持匿名账户、使用假名账户罚款1.3亿至1.5亿越南盾;组织、参与或协助洗钱,未举报恐怖融资,向涉恐组织个人提供资金资产,或阻碍反洗钱信息提供,在未达追究刑事责任程度时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
法令规定,上述罚款标准适用于组织,个人罚款为组织的一半。博彩和有奖游戏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为1年:正在实施的行为从有权执行公务者发现违规时起算,已结束的行为从行为终止时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