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近日颁布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修订补充小学学生评价规定,核心变化是以数字学籍取代纸质学籍,并允许中学阶段在满足条件时以计算机进行定期考试。通知称,此举旨在推进学生评价结果管理的数字化转型,适应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并增强考试评价的客观、公平与实质。
根据通知,小学学生评价档案包括数字学籍和班级教育评价结果汇总表。完成五年级课程的学生,将在数字学籍上获得“完成小学课程”的确认。对于初中和高中阶段,纸质学籍样本中的信息和评价内容,将作为确定数字学籍内容的依据。
通知同时规定,由各省市教育培训厅主持为辖区内部分以分数评价的科目建设、审定并提供统一定期试卷。考试须提前通知,小学五年级在学期末和学年末进行,九年级和十二年级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试卷须符合普通教育课程要求,并确保同年级各校之间统一。学校自行组织监考、评分和结果汇总,对校内考试评价结果负责;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和年级由学校自主命题。
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在满足设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软件条件并按教育培训部指导运行的情况下,可组织计算机定期考试。考试形式须提前向学生和家长通知技术要求。教育培训部表示,计算机作答和考试结果在满足电子交易法律规定的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存储和可追溯要求时,与纸质作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对残疾学生作出安排:计算机考试时给予合理调整;即使调整后仍无法参加的,可改用纸笔或其他适当形式,结果同等有效。对于处于纪律处分期间的学生,班主任配合家庭鼓励帮助其锻炼;学生完成处分决定并获学校认可后,班主任重新评价其锻炼结果,记录其努力与进步。全年锻炼结果未达标、但暑假锻炼后达到“达标”及以上者,属可重新评价学业结果的对象,各科重新评价结果可替代全年结果用于升级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