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总署10月20日下午签署关于金瓯省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IUU)责任的监察结论,并将部分案卷信息移送公安部,建议对相关文件的制定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处理。金瓯省人民委员会被要求核查行政处罚和案卷处理中的违规问题。
监察结论指出,金瓯省在渔船管理上较早应用信息技术,包括安装渔船航程监控系统(VMS)、使用渔船联检软件,并对辖区内IUU违规风险较高的渔船进行数字化管理。但监察同时认定,当地IUU防治工作仍存在不足和违规。
结论认为,金瓯省颁布的关于处理失去VMS连接及未按规定报告的渔船流程内容不够严密、缺乏依据、违反规定,存在漏查违规的风险。监察期间,有5017起案件涉及渔船失去VMS连接或未按规定在10日内报告,且未获职能部门检查、核实和处理,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政府监察总署估算,这可能导致超过1270亿越南盾的罚款未能上缴国家财政。
政府监察总署表示,已将4份内容不够严密、缺乏依据、违反政府第26/2019号法令(经第37/2024号法令修订补充)第44条规定的文件相关信息移送公安部,建议依法审查、调查和处理。监察结论还提到,有超过5100起案件因行政处罚跟踪处理及“结案”不符合规定而超过处罚时效,存在违反《刑法》第360条的迹象;另有26起行政处罚案件不符合规定。
政府监察总署要求金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职能部门查明各组织、个人的性质、程度和具体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检查、复核仍存在问题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对1069起“结案”不当、依据不足的案件重新审查处理。结论还认定,金瓯省人民委员会在领导、指导IUU行政处罚的检查监察方面不够坚决,监察期间未就IUU行政处罚内容开展监察,2019年至2022年及2024年、2025年未开展相关检查,仅2023年在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进行过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