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10月20日签署第391/2026号法令,规定博彩经营领域的行政处罚。该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代表政府签署,涵盖体育及赛事投注、赌场、面向外国人的电子有奖游戏,以及反洗钱、反恐融资相关违规行为,自2026年12月5日起生效。
法令规定,对组织的单次行政违规罚款上限为2亿越南盾,对个人为1亿越南盾。除罚款外,还可附加暂停博彩、赌场或有奖电子游戏经营活动,以及没收违规物证和作案工具。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为1年:正在实施的违规从有权公务人员发现时起算,已结束的违规从行为终止时起算。
在投注经营方面,超出许可证范围经营、利用赛事结果参与投注或组织非法投注、经营法律禁止的投注类型或产品,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向不允许参赌的对象出售投注票罚款1.3亿至1.5亿越南盾;向玩家出借资金用于投注罚款1.6亿至1.8亿越南盾。
赌场和面向外国人的有奖电子游戏方面,经营资格证申请材料违规罚款4000万至1亿越南盾;资格证管理使用违规罚款9000万至2亿越南盾;经营点设置违规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营业时间违规罚款4000万至2亿越南盾。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方面,设立或维持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非法提供现金、支票等收款及代付服务,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罚款1.3亿至1.5亿越南盾。组织、参与或协助洗钱,未举报恐怖融资,向恐怖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资金资产,或阻碍反洗钱信息提供,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上述金额适用于组织,个人罚款为组织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