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处白藤水路警察站与相关力量于10月15日检查发现,两处内河码头尚未按规定公布、取得内河港口码头运营许可。检查分别在上午和下午进行,两处码头均有船舶正在接收货物。

当天约8时30分,检查组在锦江右岸18公里处、北安富坊区域发现一艘内河船舶正从经营土石建筑材料的集散场接收土方。经检查,该码头未按规定公布内河港口码头运营。约14时,在飞烈江左岸4+200公里处、二沼坊区域,检查组又发现另一艘内河船舶正从经营煤炭、煤渣的集散场接收废石,该码头同样未获运营许可。

职能部门已要求相关方停止违规活动,并对两名码头业主和两艘涉案船舶立案行政处罚。据认定,两名业主的违规行为是在未按规定公布、取得许可的位置组织船舶锚泊和装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