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白藤水路警察站與相關力量於10月15日檢查發現,兩處內河碼頭尚未按規定公佈、取得內河港口碼頭運營許可。檢查分別在上午和下午進行,兩處碼頭均有船舶正在接收貨物。
當天約8時30分,檢查組在錦江右岸18公里處、北安富坊區域發現一艘內河船舶正從經營土石建築材料的集散場接收土方。經檢查,該碼頭未按規定公佈內河港口碼頭運營。約14時,在飛烈江左岸4+200公里處、二沼坊區域,檢查組又發現另一艘內河船舶正從經營煤炭、煤渣的集散場接收廢石,該碼頭同樣未獲運營許可。
職能部門已要求相關方停止違規活動,並對兩名碼頭業主和兩艘涉案船舶立案行政處罰。據認定,兩名業主的違規行為是在未按規定公佈、取得許可的位置組織船舶錨泊和裝卸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