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已颁布决定,批准永好—潘切高速运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对最高时速和车辆间安全距离作出规定。该路段属于2017—2020年南北东部高速公路若干路段建设项目中的组成部分。

根据方案,普通路段小型客车、总重不超过3.5吨的货车及29座以下客车最高时速为90公里,卧铺客车和其他车辆为80公里,具体限速按沿线交通标志执行。在5处互通立交,匝道最高时速为50至60公里;车辆驶离主线的过渡路段须设置与匝道限速相符的标志。

车距规定为:时速80至100公里须保持70米,60至80公里须保持55米,时速60公里时须保持35米。公路局同时要求投资方和BOT项目企业尽快核查、布置并安装用于确定机动车之间安全距离的标志系统。

方案交由第四公路管理区组织实施,要求其经常跟踪和评估交通及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必要时须调整、补充或报请有权限的层级修改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标志系统,以符合基础设施条件和实际交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