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10月21日通报,已对阮廷安(1993年生,住乂安省安中乡)实施刑事暂扣,以调查其盗窃财产行为。警方称,阮廷安此前有7项盗窃财产和故意伤害的刑事判决记录,2026年5月刚服完盗窃财产罪的刑期。

警方称,阮廷安回乡后没有稳定职业,常四处游荡,利用居民疏忽实施盗窃。2026年10月8日,他趁南坛乡一处民宅无人,撬开保险柜盗走25.5 chỉ黄金,价值约3.5亿越南盾。作案过程中,他拆下摩托车号牌、始终戴口罩并穿长袖,选择没有监控摄像头的路线移动,给警方核查和追捕造成困难。

10月18日,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与南坛乡公安共同主持,协同公安部业务局、省公安厅业务处以及安中乡、蓝城乡公安,在兴原乡抓获正在躲藏的阮廷安。警方称,阮廷安在公安机关供认,盗得黄金后将其拆分,带到多个省市出售,所得用于挥霍、赌博以及购买摩托车作为再次作案的工具。

警方收缴的物证包括两辆摩托车、两把刀、一部手机及多件相关物品。案件仍在调查并扩大范围。办案机关同时通知,凡为阮廷安所害的受害人,可前往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长荣坊胡松茂路55号)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