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10月21日通報,已對阮廷安(1993年生,住乂安省安中鄉)實施刑事暫扣,以調查其盜竊財產行為。警方稱,阮廷安此前有7項盜竊財產和故意傷害的刑事判決記錄,2026年5月剛服完盜竊財產罪的刑期。
警方稱,阮廷安回鄉後沒有穩定職業,常四處遊蕩,利用居民疏忽實施盜竊。2026年10月8日,他趁南壇鄉一處民宅無人,撬開保險櫃盜走25.5 chỉ黃金,價值約3.5億越南盾。作案過程中,他拆下摩托車號牌、始終戴口罩並穿長袖,選擇沒有監控攝像頭的路線移動,給警方核查和追捕造成困難。
10月18日,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與南壇鄉公安共同主持,協同公安部業務局、省公安廳業務處以及安中鄉、藍城鄉公安,在興原鄉抓獲正在躲藏的阮廷安。警方稱,阮廷安在公安機關供認,盜得黃金後將其拆分,帶到多個省市出售,所得用於揮霍、賭博以及購買摩托車作為再次作案的工具。
警方收繳的物證包括兩輛摩托車、兩把刀、一部手機及多件相關物品。案件仍在調查並擴大範圍。辦案機關同時通知,凡為阮廷安所害的受害人,可前往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長榮坊胡松茂路55號)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