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寿省警方已对一名男子立案起诉并实施羁押,指其长期虐待两名亲生女儿。案件发生在永兴乡,两名受害女童分别为11岁和9岁。
据富寿省公安厅通报,刑事警察机关已对1991年出生、居住在永兴乡新村的裴文俊(Bùi Văn Tuấn)作出起诉决定、被告起诉决定及逮捕令,并对其予以临时羁押,以调查其涉嫌触犯《刑法》第185条第2款规定的“虐待或折磨祖父母、父母、夫妻、子女、孙辈或对本人有养育之恩者”罪。
警方表示,案件线索来自掌握情况和群众举报,执法力量在永兴乡新村发现两名儿童疑似遭虐待的迹象。初步调查认定,裴文俊在与两名女儿长期共同生活期间,多次辱骂、殴打并折磨她们,在身体和精神两方面造成伤害,影响孩子的健康、心理和发育。
根据已收集的材料和证据,富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10月15日作出刑事立案、起诉被告及逮捕被告予以临时羁押的决定,以依法服务调查处理工作。
富寿省警方同时呼吁,民众发现家庭暴力、虐待或侵害儿童行为时,应及时通知最近的公安机关,以便接收、核实并依法处理,帮助保障儿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