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贵、保信孟海和保信明珠三家金银品牌近日先后通知客户,自10月16日起,单日累计金额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黄金买卖交易,须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三家企业提醒客户留意这一规定,以便交易顺利进行并符合要求。

富贵在最新通知中进一步要求,只与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接受电子钱包、证券账户或非本人账户。这意味着客户即使使用非现金方式,也须确保付款账户与交易人身份一致。

此次调整将非现金支付的适用门槛从单日2000万越南盾下调至500万越南盾。此前依据第232/2025/NĐ-CP号法令,单日累计20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黄金买卖须通过账户支付;第390/2026/NĐ-CP号法令将门槛降至500万越南盾。客户因此需要留意当日累计交易金额,以选择符合规定的支付方式。

第390号法令还修改补充了第4条第7款,规定珠宝、美术品黄金的生产、加工和买卖活动不再属于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但不再属于该类别并不意味着组织和个人可免除相关法律义务,相关活动仍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与计量、商品标签、标价、发票单据、税务、消防、环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