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法律规范性文件法》草案。受政府总理委托,司法部长黄清松向国会呈文说明,草案旨在及时制度化越共中央政治局2026年3月10日第09号结论关于完善越南法律体系结构的要求,并处理法律文件制定和颁布实践中出现的困难与障碍。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精简法律文件体系:每个有权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只颁布一种文件类型,文件形式从现行法律规定的22种减少至17种。
草案对立法流程作出多项调整。政府表示,草案继续区分政策制定流程与起草流程,并确保各阶段之间的衔接与继承。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不再规定政策制定阶段的审定环节,而是要求司法部、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财政部、内务部、科学技术部和政府监察总署等8个机构,对政策档案强制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以此控制政策质量。对于法律和法令草案档案,司法部仍主持会同各部门进行审定,之后提交政府通过,再呈国会或国会常委会。
在文件编制方面,政府称草案推动整个政策制定和起草流程的简化与联通,各阶段文件组成较现行法律规定可削减约30%,阶段之间的档案内容予以继承,重点是在政策变化时更新影响评估报告。草案还完善了法律、法令的审查、审议、通过和公布流程,规定法律草案可在一次或多次国会会议上审议通过;法令草案在国会常委会会议上若获得高度一致且无不同意见,可当场审议通过。
国会同时听取了关于第206/2025/QH15号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该决议建立了特别立法授权机制,用于处理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与障碍。政府评估称,经过一年多实施,该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及时纾解体制机制堵点提供了灵活法律依据。各部门已对786项反映法律障碍的建议进行分类处理,截至目前已处理556项,其中44项通过第206号决议特别机制解决;仍有230项待处理,其中2项预计按特别机制处理。
政府已颁布26项决议以处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困难,其中5项依据第206号决议特别机制颁布,涉及2026年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及投资经营条件。政府称,这5项决议帮助节省53%的时间、55%的合规成本,相当于每年为民众和企业节省约23万亿越南盾。但26项决议要求研究修改补充317部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77部法律、148项议定、83项通知等。政府指出,部分机构排查处理进展缓慢,相关文件修订进度滞后,这些决议将于2027年3月1日失效,存在产生法律空白的风险。政府表示将继续加快修订进度,并加强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应用和数据库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