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越南国籍的入籍条件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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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如果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申请入籍越南。未成年人随父母或父母一方申请入籍,或者父母是越南公民的,可以免除这一条件。

申请入籍的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越南的文化和风俗;掌握足够的越南语以便融入社会;在越南常住至少5年并有能力保障生活。

然而,那些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是越南公民的人;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或者对国家有利的人,可以免除语言、居住时间和生活保障的条件。

司法部长阮海宁表示,新法律为外国投资者、专家、科学家入籍创造了更便利的条件,从而吸引高质量资源。国家还允许他们在有亲属是越南公民且得到国家主席批准的情况下保留外国国籍。居住在国外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越南代表机构提交申请。

放宽越南国籍的入籍条件

入籍时允许使用非纯越南语的名字

法律规定,申请入籍越南的人必须有越南语或越南其他民族语言的名字。如果申请入籍越南同时申请保留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选择越南名字和外国名字的组合。申请入籍越南的人选择的名字将明确记录在入籍越南的决定中。

此前讨论时,一些国会代表建议不应硬性规定必须有越南语名字,可以是越南化的名字,或者允许使用申请入籍越南的人的原始名字,以确保国际融合。

公务员只能有一个国籍,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明确规定“只能有一个越南国籍并且必须在越南常住”适用于四类人群,并且仅对公务员、职员群体规定例外,以吸引对国家有利的卓越人才。

具体来说,参加选举、被选举、批准、任命、指定担任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和地方政治社会组织的职务、职称的人员;在机要组织工作的人员;参加武装力量的人员必须是只有越南国籍并且在越南常住的人。

公务员、职员也属于“只能有一个国籍”的范围,除非对国家有利,不损害越南的国家利益并且必须在越南常住。国会授权政府详细规定这一条款。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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