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批地,富国岛三名干部被判刑

越南中文社

违规批地,富国岛三名干部被判刑

6月27日,坚江省人民法院判处何越雄(43岁,原Cửa Cạn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3年有期徒刑;武维峰(34岁,原Cửa Cạn乡土地行政公务员)4年有期徒刑,和符志和(45岁,原富国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分局干部)3年6个月有期徒刑,罪名是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起诉书,案件始于在审批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给Lương Quốc Nam、Diệp Hùng Thanh和Lê Hồng Hạnh位于Cửa Cạn乡第2村的3块土地(地块编号289、290和291)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

尽管这些土地不符合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条件,但上述被告未按照程序正确审核、核实土地来源,导致违规颁发证书,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其中,雄先生签署了虚假的土地来源确认书,并指示不按程序审批文件。

峰先生则未充分执行土地来源审核、核实步骤,在居民意见表中记录虚假信息,未仔细检查与土地来源相关的工作记录。

而和先生被指派重新审核这些地块的土地来源,但未正确履行职责,缺乏对相关文件的核实。由此,对上述289、290和291号地块造成的损失接近97亿越南盾(按市场价格计算,总损失超过330亿越南盾)。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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