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平福省(旧)原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英明因涉及美乐商业—服务都市区项目的土地违规问题,被建议提起公诉。该项目位于富盈县隆兴乡DT741公路沿线,由美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方,规划总面积45.93公顷。

据项目宣传资料,美乐都市区计划建设219栋别墅、1062套商住两用房和218套社会住房,并配套综合商业区、高质量一贯制学校及结合生态湖的公园,预计可满足约9000名居民的住房需求。一名销售人员称,项目自2019年底开始在Đồng Xoài市和胡志明市开盘销售。

平福省建设厅代表表示,该项目基础设施尚未建成,不具备转让、交易和经营条件;建设厅也未收到投资方关于设计审定、施工许可及获准在项目筹资的申请。该厅指出,在商业住房项目中筹资须遵守《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及相关指导文件,若存在非法筹资或诈骗迹象,投资方将被依法审议处罚。

报道还提到,美乐公司以“原则合同”和“银行收款单”向客户收取款项,相关文件由公司经理陈氏春贤签署。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陈明雄表示,购买法律手续不全的土地产品,客户可能因项目手续受阻、投资方未缴土地使用费、未获准销售或未完成土地用途转换等而受损,甚至出现付款后拿不到房、一房多卖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