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Đặng Hữu Phước先生(胡志明市Tăng Nhơn Phú区)因土地费突然上涨至54.5亿越南盾而感到震惊的事件,目前正在等待税务机构的财务义务确定通知。
与Tuổi Trẻ Online交流时,Thủ Đức分支土地登记办公室表示,已经发布了关于Phước先生必须对土地房屋履行的财务义务信息转移单给税务机构。
"Phước先生的土地使用费按照79/2024号决定的过渡条款重新计算,依据旧土地价格。Thủ Đức分支土地登记办公室已经发布了信息转移单,税务机构将通知Phước先生的财务义务",Thủ Đức分支土地登记办公室信息。
此前,Phước先生收到了由Thủ Đức市(旧)副主席Đỗ Anh Khang先生于2025年6月底签署的文件,要求Thủ Đức分支土地登记办公室应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79/2024号决定的过渡条款,为Phước先生重新计算土地费。
过渡条款规定,在决定生效前,有权限的国家机关已经接收土地使用者的档案的情况下,计算财务义务、土地税的土地价格继续按照提交档案时的规定执行。
因此,根据Thủ Đức市的上述指示,Phước先生将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02/2020号决定规定的旧土地价格计算土地费。
Thủ Đức市之所以做出上述指示,是因为考虑到Phước先生在79/2024号决定生效前提交申请土地房屋证书的档案,已经被有权限的机关接收。
根据流程,Thủ Đức分支土地登记办公室接收档案,处理提议解决档案,转交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门审核档案,提交Thủ Đức市人民委员会批准颁发证书。然而,将档案退还给Phước先生家庭不符合流程规定。
土地费降至1/5
2025年初,Phước先生的土地费按照79/2024号决定规定的土地价格表计算,土地使用费增加了5倍以上,达到54.5亿越南盾,用于224平方米的住宅用地。
因此,如果按照旧价格表计算,Phước先生必须支付的土地费大约只有10亿越南盾。
如Tuổi Trẻ Online所报道,Phước先生拥有位于Lã Xuân Oai路(Tăng Nhơn Phú区)的224平方米的土地房屋,建于2006年3月。Phước先生分别于2023年11月27日、2024年4月16日和2024年9月30日提交了三次申请颁发红皮书。
然而,Phước先生的档案被三次退回,因为Thủ Đức市认为Phước先生在颁发红皮书前自行改变了土地使用目的,必须等待违规处理结果才能颁发红皮书。
直到2024年11月底,Thủ Đức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门才发布文件,确认Phước先生自2006年3月起在其土地上自行建房的行为已超过处理时效,可以颁发证书。
此时,根据79/2024号决定调整的土地价格表生效,导致Phước先生家庭的土地使用费飙升至超过54.5亿越南盾。此后,Phước先生家庭提出申诉。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