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统计显示,全国34个省市中有15个出生性别比超过每100名女婴对应109名男婴的警戒线,包括河内、北宁、山罗、兴安、富寿、谅山、海防、太原、莱州、清化、老街、宁平、广宁、乂安和奠边。

胡志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分局局长范正忠表示,根据《人口法》,出生性别比按同一时期每100名活产女婴对应的活产男婴数计算,平衡区间为104至106。胡志明市2025年数据为106.5,处于生物学平衡范围内,但他称仍需持续监测,因为失衡可能受希望生男孩的心理和产前性别选择影响而悄然变化。

范正忠认为,重男轻女观念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风险的重要社会原因之一。当传宗接代、祭祀祖先或把儿子视为家庭主要依靠的观念仍存在时,已育有女儿的家庭中的女性可能承受生男孩的压力;这种心理与产前性别鉴定技术结合,可能干扰自然生育规律。

人口经济学专家江成龙教授指出,只要性别选择需求存在,相关服务可能转入地下,增加发现和查处难度,因此提高处罚力度必要但不能成为唯一办法。他称多次或在不安全条件下堕胎可能损害女性身心健康,长期失衡还可能导致婚龄女性短缺等社会后果。

胡志明市内分泌与不孕协会秘书长胡孟祥医生称,不少夫妇到生殖支持中心并非治疗不孕,而是要求筛选胚胎选择性别;在试管婴儿治疗中也有夫妇要求通过胚胎筛查选择性别。

一项2019年研究显示,中国和越南是全球出生性别比偏高最严重的两个国家。1970年至2017年间,中国估计有1190万名女婴“消失”,约合每年24万;越南估计每年超过4万名女婴失去出生机会,原因可能包括知道胎儿性别后堕胎,或在试管婴儿中选择男性胚胎、排除女性胚胎。

政策层面,《人口法》第113号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将减少出生性别比失衡列为人口工作重要内容。该法第15条鼓励把不重男轻女、不进行出生性别选择的内容纳入社区乡约,并规定对告知、泄露胎儿性别以实施堕胎的行为依法处理;政府第168号法令则为落实该法提供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