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統計顯示,全國34個省市中有15個出生性別比超過每100名女嬰對應109名男嬰的警戒線,包括河內、北寧、山羅、興安、富壽、諒山、海防、太原、萊州、清化、老街、寧平、廣寧、乂安和奠邊。

胡志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分局局長範正忠表示,根據《人口法》,出生性別比按同一時期每100名活產女嬰對應的活產男嬰數計算,平衡區間為104至106。胡志明市2025年數據為106.5,處於生物學平衡範圍內,但他稱仍需持續監測,因為失衡可能受希望生男孩的心理和產前性別選擇影響而悄然變化。

範正忠認為,重男輕女觀念是導致出生性別比失衡風險的重要社會原因之一。當傳宗接代、祭祀祖先或把兒子視為家庭主要依靠的觀念仍存在時,已育有女兒的家庭中的女性可能承受生男孩的壓力;這種心理與產前性別鑑定技術結合,可能干擾自然生育規律。

人口經濟學專家江成龍教授指出,只要性別選擇需求存在,相關服務可能轉入地下,增加發現和查處難度,因此提高處罰力度必要但不能成為唯一辦法。他稱多次或在不安全條件下墮胎可能損害女性身心健康,長期失衡還可能導致婚齡女性短缺等社會後果。

胡志明市內分泌與不孕協會秘書長鬍孟祥醫生稱,不少夫婦到生殖支持中心並非治療不孕,而是要求篩選胚胎選擇性別;在試管嬰兒治療中也有夫婦要求通過胚胎篩查選擇性別。

一項2019年研究顯示,中國和越南是全球出生性別比偏高最嚴重的兩個國家。1970年至2017年間,中國估計有1190萬名女嬰“消失”,約合每年24萬;越南估計每年超過4萬名女嬰失去出生機會,原因可能包括知道胎兒性別後墮胎,或在試管嬰兒中選擇男性胚胎、排除女性胚胎。

政策層面,《人口法》第113號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將減少出生性別比失衡列為人口工作重要內容。該法第15條鼓勵把不重男輕女、不進行出生性別選擇的內容納入社區鄉約,並規定對告知、洩露胎兒性別以實施墮胎的行為依法處理;政府第168號法令則為落實該法提供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