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过拍卖的土地交付手续仅剩35天,减少50天

越南中文社

不通过拍卖的土地交付手续仅剩35天,减少50天

据土地管理局(农业与环境部)称,自7月1日起生效的151号法令将土地交付手续从85天缩短至35天,标志着行政改革的重大转变。

土地管理局表示,这些创新点不仅缩短了行政手续处理时间,还大幅下放权力,使权限更接近民众。同时减少了长期以来行政手续的重叠和瓶颈。

根据新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可以决定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土地交付;以年租金形式出租土地;对免除全部土地使用费或租金的对象的土地交付、出租、改变土地使用目的。

新规定不适用于需要收取土地使用费或一次性支付租金的部分面积土地交付项目,确保对商业因素高的项目的控制。

土地管理局明确指出,如果以前某些手续的处理时间可能长达85天,那么根据新规定,对于不通过拍卖、不通过投资者选择招标的土地交付手续,时间减少了50天,仅剩35天,适用于个人是干部、公务员、现役军官、专业军人等。

此外,对于因规划图、地籍图、土地交付决定、出租土地决定、允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决定与实地数据之间的边界、位置、面积、使用目的错误而调整土地交付决定、出租土地决定、允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决定的手续,时间从20天减少13天,仅剩7天。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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