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非农业用地税通知却被罚款逾期,这合理吗?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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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到非农业用地税通知却被罚款逾期,这合理吗?

我有一栋房子,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从搬来至今,我没有收到税务部门或坊人民委员会关于缴纳非农业用地税的通知。最近我去坊里询问,得知需要缴纳的金额很高(包括年度税款和逾期罚款的利息)。

我问坊干部为什么没有收到通知却被罚款,干部回答说,在转让房屋时,居民必须主动申报并每年纳税。干部这样解释合理吗?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硕士吴家煌回答:

哪些非农业用地不需要纳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利益进行调节的一项费用。这是居民在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必须履行的义务。土地使用税包括两种:农业用地使用税和非农业用地使用税。

农业用地使用税根据1993年颁布的《农业用地使用税法》规定。适用对象是农业用地使用者。

然而,由于农民生活仍面临许多困难,农业用地使用税几乎已根据国会决议全部免除。最近,国会通过了第216号决议,延长农业用地使用税的免税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30年12月31日止。

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是组织、家庭户和个人在使用非农业目的土地(如住宅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生产经营用地等)时必须缴纳的强制性费用,除非法律规定不征税或享受减免。

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规定在2010年《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中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土地使用者也纳税,但依据的是房地产税的规定。

然而,并非所有非农业用地使用情况都需要纳税。根据《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第3条,用于公共利益、非商业目的的土地:公共用地;建有寺庙、祠堂、庵、祖堂、宗祠的土地;建设机关办公场所、事业工程的土地;用于国防、安全目的的土地;宗教机构使用的土地等,属于不征收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范围。

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根据2010年《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经2024年《土地法》第249条修订),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税率。其中:

(1) 计税价格 = 计税面积 × 每平方米土地价格。

+ 计税面积:是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如果有多个地块,则按总面积计算;工业区内的土地不计算共用基础设施部分。

对于公寓,计税面积根据建设用地面积与各单元总面积的分配系数确定。

+ 每平方米土地价格:是根据土地使用目的的相应土地价格表中的价格,并每5年稳定一次。

(2) 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税率对于住宅用地(包括既居住又经营的情况)适用按使用限额分级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0.03%、0.07%和0.15%。

尽管2024年《土地法》允许继续使用旧土地价格表至2025年12月31日,但实际上许多地方已调整土地价格以接近市场价格。

因此,居民需要缴纳的非农业用地使用税可能会增加。

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

根据《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第8条,居民必须按照税收管理法律规定在税务机关注册、申报、计算和纳税。具体来说,根据《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26号法令第10条,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是按年申报的税种。

属于应税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人有义务在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注册、申报和纳税,这一义务不取决于是否收到税务通知。

纳税人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天内首次申报(在获得证书或接收土地使用权转让后)。

从后续年份起,如果没有计税因素的变化(面积、使用目的等),家庭户和个人无需重新申报,但仍必须按时纳税,通常每年一次,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如果逾期缴纳,纳税人将被收取滞纳金或受到行政处罚,同时税务机关有权追缴以前年度的欠税。

土地使用者必须主动申报,不依赖于税务机关的通知。

您读者的情况,房子已住十多年但从未收到非农业用地使用税通知,是相当常见的情况。

尽管许多地方已通过eTax Mobile应用程序和其他电子平台征税,但仍存在数据不统一、过户后纳税人信息更新缓慢或居民不熟悉“自报自缴”流程等问题。后果是许多情况产生了纳税义务但不知情,导致累积欠税和滞纳金。

坊干部解释居民必须主动每年申报和纳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税务机关仅根据申报档案计算并发送通知,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未申报者。因此,追缴和计算多年滞纳金是符合规定的,但实践中税务机关也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加强指导和提醒居民,以避免非故意违规。

关于纳税申报档案的提交地点,组织、家庭户和个人在土地所在地的一站式联办机构提交;如果地方尚未实施一站式机制,则直接在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档案计算并向居民发送纳税通知。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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