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建议降低农用地转住宅用地转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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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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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建议降低农用地转住宅用地转换费

胡志明市、岘港市等地的国会代表团已向国会民愿与监督委员会提交书面建议,反映许多民众因需缴纳金额过高而无法将土地使用目的转为住宅用地的情况。

具体而言,胡志明市选民认为当前土地价格不符合民众生活和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工人。同时,一些困难家庭为子女分户建房,但无力承担将土地使用权转为住宅用地的财务能力。

因此,选民建议审查土地使用目的转换价格,研究在不动产转让时减少个人所得税。

岘港市选民则反映,在办理使用权转让手续时,税费、手续费和土地使用费过高,超出许多民众承受能力,给合法住房、生产、经营权利的实现带来困难。

选民建议降低税费、手续费和土地使用费政策,将土地价格比当前降低20-30%,以适应经济社会条件和民众财务能力。

同时,政策需对受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使用价值下降的情况,以及贫困、近贫家庭、政策家庭和真正困难户,提供灵活计算机制,并减免土地使用费。

上述内容已由国会民愿委员会转交财政部要求答复。

回应多地选民建议,财政部表示,近期已收到各地意见、建议和提案,以及媒体反映的关于2024年《土地法》确定的某些地区土地价格表较旧表价格异常上涨的情况。其中,住宅用地价格较农用地价格涨幅过高。

因此,当国家允许将农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时,许多家庭和个人需缴纳的土地使用费较以往大幅增加。为此,许多意见提议调整此类情况下的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以减轻民众财务负担。

为解除民众困难,财政部已起草并正在完善政府特别决议草案,关于处理家庭和个人在农用地转住宅用地时土地使用费计算相关障碍(在司法部审查意见后),提交政府审议决定。

关于对困难家庭、政策家庭减免土地使用费,并允许困难户分期缴纳土地使用转换费的政策,财政部答复称,现行法律已有规定,在国家划拨土地、允许转换用途、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时,对困难家庭、政策家庭提供土地使用费减免优惠,以减轻其负担。

具体而言,2024年第103号法令规定,对贫困家庭、政策家庭以及真正困难户如伤残军人、无劳动能力的病员、烈士家庭无主要劳动力等,在住宅用地限额内减免土地使用费。

此外,政策允许土地使用者在首次颁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证书(红皮书)时,如有需要,可记录土地使用费欠款。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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